项目信息
PROJECT INFORMATION
新河县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新河县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工程编码 |
HBJD-XHGC19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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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新河县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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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新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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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
新河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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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项目建设地址位于邢台市新河县县城,总建筑面积8.75万平方米,主要对新河县新河县新欣嘉园小区、富强小区、隆园小区进行节能改造(包括拆除工程、保温工程、涂料工程、屋面防水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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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87500 平方米 |
招标内容 |
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
工程招标范围 |
本工程未开工建设。该工程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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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佳丁建设项目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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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质要求 |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资质条件,须为: (1)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为投标联合体的总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其中: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建筑师(二级)资格 ,(须为设计单位人员);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施工单位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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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后审 |
项目估算价 |
1596.11万元(其中施工1561.87万元、设计34.24万元)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9年7月5日0时0分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9年7月11日23时59分 |
公告内容
公告内容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河县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以由新河县行政审批局 以 新批投资【2019】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建设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新河县 2.2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地址位于邢台市新河县县城,总建筑面积8.75万平方米,主要对新河县新欣嘉园小区、富强小区、隆园小区进行节能改造(包括拆除工程、保温工程、涂料工程、屋面防水等) 2.3 计划工期:20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该工程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1.2须为: 3.1.2.1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2.4企业注册地不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设计、施工企业须办理进冀建筑业企业基础信息登记(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hebjs.gov.cn查询); 3.1.2.5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1)信用中国(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处罚结果执行;如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存在不良记录且无明确处罚结果,则在评标结果总分中核减5分);(2)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http://zbb.hebjs.gov.cn/;(3)邢台建设网违法行为记录(黑名单)(zjj.xingtai.gov.cn)。提供《建筑材料采购使用承诺书》。 3.1.2.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 3.1.2.7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为(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建筑师(二级)资格 ,(须为设计单位人员);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施工单位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11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两家(含两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7-5 00:00至2019-7-11 23:59(北京时间,下同), 同时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和新 河 公 共 资 源 电 子 交 易 平 台(http://60.6.214.41:808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交易平台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1)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人可通过新河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60.6.214.41:8082/#/)在线参与开标。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7月25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开标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7月25日,地点为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河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佳丁建设项 目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河县振堂路129号 地址:邢台市钢铁北路205号 邮编:055650 邮编:054000 联系人:郭志辉 联系人:郭化霜 电话:0319-4752762 电话:0319-2677677 传真: / 传真:0319-2677277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xtjiading@163.com 网址: / 网址:/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建行邢台中兴支行 帐号: / 帐号:13001657108050502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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