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PROJECT INFORMATION
石家庄正定新区东关路工程施工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正定新区东关路工程 已由石家庄正定新区经济发展局以石新管经[2017]4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石家庄正定新区市政工程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石家庄正定新区东关路工程施工
2.2项目概况:本工程建设标准为城市次干道,红线宽30米,设计时速40公里/小时,全长1.03公里,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再生水工程、电力排管等。
2.3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正定新区起步区,园博园西侧,西起西临济街,东至园博园大街。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市政相关专业(园林绿化、燃气、热力相关专业除外)高级工程师职称。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按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第1家单位报名投标。
3.4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注:投标单位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注册,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9年6月28日9:00至2019年7月4日17:00 (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24日9时00分,
地点为正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正定新区商务中心正定办公区四楼)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正定新区市政工程局
地 址:石家庄正定新区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311-83500539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德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和平东路336-2号时代方舟A1-2501
联系人:景高阳
联系电话:13731122638、0311-86218680
传 真:0311-86218680
8.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