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PROJECT INFORMATION
西合营镇西庄移民安置区至镇区道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正昌路段)
西合营镇西庄移民安置区至镇区道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正昌路段)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合营镇西庄移民安置区至镇区道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正昌路段)已由张家口市蔚县行政审批局以蔚行审批[2019]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市蔚县西合营镇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蔚县西合营镇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内容:蔚县西合营镇西庄移民安置区至镇区道路建设项目正昌路段的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弱电工程、绿化工程等。 本项目概况: 正昌路:南起宝聚园街北至育才街,路线全长1312米。根据规划,采用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速度40千米/小时,红线宽度40m。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地点:张家口市蔚县西合营镇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9年11月30日。 招标范围:EPC总承包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建设内容相关的设计所需的地形图测绘、资料搜集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工程总投资:蔚县西合营镇西庄移民安置区至镇区道路建设项目总投资为1817.5万元(其中本次招标正昌路段为其中一条)。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1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须满足:须同时满足:(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施工资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提供有效的基本开户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仅牵头人提供)
3.1.2财务要求: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应同时满足:(1)未被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不得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牵头人提供)在近三年内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需附投标人出具的承诺函);(5)无对本项目有重大影响的诉讼案件。(6)近3年内(指2016年7月至今)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工程设计中或工程施工中存在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
3.1.4业绩要求:须同时满足(1)设计业绩:①近三年(2016年7月至今,以设计合同签定时间为准)单独(或以联合体成员身份)承担过至少一项类似市政(道路或给排水或污水工程)设计业绩;②投标人投标文件中设计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施工图批复复印件(如有),开标时携带原件核查,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定。(2)施工业绩:①近三年内(2016年7月至今,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单独(或以联合体成员身份)承担过至少一项类似市政或道路工程施工业绩。②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应附中标公示网络截图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开标时携带原件核查,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具备(市政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注册二级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注册证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社保证明。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道路工程或建筑工程或给水或排水工程等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社保证明。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社保证明。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7-24至2019-07-28,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蔚县正和路中段路南)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8-13 09:00,地点为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蔚县西合营镇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张家口市蔚县西合营镇 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邮编:
075000
邮编: 050011
联系人:
徐建平
联系人: 刘昌
电话:
18932839568
电话: 13731312930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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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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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hw@nm-highway.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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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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